学生管理

more
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 > 学生工作 > 学生管理 > 正文

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生证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规定》

发布时间:2020-04-09点击量:

本科生学生证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规定

学生证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是学生本人身份的证明和标志。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学生证、校徽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(以下简称“优惠卡”)的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制作

学生证、校徽和优惠卡的设计制作、购买,由本科生院统一组织实施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设计制作、购买。

二、发放与注册

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后,由学校统一发放校徽、学生证和优惠卡,学生证须加盖学校公章和钢印方能生效,优惠卡须贴在学生证上指定位置(西安地区的学生不办理优惠卡)。

学生在每学期报到后,须在学院/书院办理注册手续,未经注册的学生证无效。

三、使用

学生证、校徽和优惠卡只限学生本人使用,必须妥善保管,随身携带,以备查验。

优惠卡有效期与学生证有效期相同。

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,每年寒暑假期间,学生使用优惠卡购票可享受四次优惠。各学院/书院于每年9月~12月集中办理新生优惠卡信息录入及老生优惠卡充磁工作。因故未能集中充磁者,自行联系辅导员办理充磁手续。

四、换发及补办

(一)办理条件

1.因休学、复学、降级、转专业等情况,个人信息需要变更或证件损坏时,应持原学生证办理换发手续,办理后原学生证须交回;

2.因家庭住址有变更,需要变更乘车区间,应持原学生证、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证明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办理,办理后原学生证须交回;

3.因学生证遗失需补办者,应持本人一卡通办理,学生补办新学生证后,如找回遗失的学生证,应将原证交回;

4.学生证的换发、补办不收取费用,优惠卡办理须缴纳相应工本费,严禁学生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生证和优惠卡。

(二)办理流程

办理学生证换发、补办手续时,学生本人须登陆“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”(http://ehall.xidian.edu.cn/new/index.html),搜索进入“补办学生证”业务,网上填写信息后提交申请,经辅导员审批通过后,持相关证明到一站式服务大厅(南校区图书馆一层)换发、领取,领取学生证后还需联系辅导员加盖注册章、补办优惠卡。

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因故(消磁、损毁)无法使用者,联系辅导员办理换卡手续。

五、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及时办理补办手续,因遗失学生证造成不良后果者,由遗失者本人承担。

六、学生证、校徽和优惠卡不得转借、送人、冒领、涂改、伪造,违者将按照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处理,并承担全部责任。

七、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本科学生。

八、本规定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。

九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证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规定》(西电人〔2003〕19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上一篇:西安电子科技大学《学生手册》(2019年修订)
下一篇: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(2019版)